【中国邮政西安市分公司护证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5-16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西安市分公司护证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邮政西安市分公司护证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SY2025-35/ZDZB2025041401-1/2)”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5年05月14日进行了单一来源谈判,现就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邮政西安市分公司护证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SY2025-35/ZDZB2025041401-1/2)

2.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3日

3.成交侯选人如下:

一标段:护证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

成交选候选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成交价格为:年租赁费用880000.00元/年

 

二标段:卡函分拣封装设备租赁项目

成交选候选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成交价格为:年租赁费用1620000.00元/年。

 

4.成交侯选人公示期:2025年05月16日12:002025年0:5月19日17:00,如对成交侯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5.提出异议的方式及渠道:

5.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5.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5.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5.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5.3.3 相关证明材料;

5.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 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29656932

6.成交侯选人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sntba.com)、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g.11185.cn)和中国邮政集团官网(www.chinapost.com.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联系人:张启男         

电话:029-88602399
比选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文静  马咄  魏雪妮      

电话:18629656932         邮箱:3778382040@qq.com

监督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比选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6日